服务热线:020-38289102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新闻 > 国内新闻 > 正文

晨光稀土一女二嫁 拟借壳银润投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0 浏览次数:1125

    曾欲借壳湖北S舜元(原*ST天发)的晨光稀土,近期又看上了银润投资。27日晚间,银润投资的公告显示,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晨光稀土全部股权,变身稀土冶炼企业。

    晨光稀土此举引发“前任”S舜元不满。昨日S舜元公告称,双方重组事宜还未完全解除,晨光稀土就迅速与第三方谋求重组,有违市场诚信原则,对其造成不利影响。

    “婚约”未解又“改嫁”

    晨光稀土和S舜元“结缘”于2012年4月,双方签署《关于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合作意向书》,S舜元宣布晨光稀土拟以33.4亿元的评估值借壳,但因评估值过高惨遭股东大会否决。

    今年2月,晨光稀土和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平向S舜元发出《解约函》,要求解除《合作意向书》,但因S舜元不同意其“分手”要求,双方“纠缠不清”。

    晨光稀土不仅去意已决,而且看上了新的下家——注册地为厦门市的上市公司银润投资。为筹划此次重组,银润投资停牌已逾5个月。

    27日晚间,银润投资公告显示,公司拟以其拥有的除海发大厦一期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与晨光稀土100%股份进行等值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由黄平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并同时以9.40元/股的价格向后者发行股份购买拟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

    消息一出,昨日银润投资复牌涨停。

    晨光稀土此举引发“前任”S舜元不满。S舜元昨日公告表示,《合作意向书》中明确约定了晨光稀土及黄平不得与其他第三方进行重组的排他性条款,而此仲裁事项仍处于审理阶段,晨光稀土“有违市场诚信原则”。

    时隔一年估值缩水逾六成

    在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看来,《合作意向书》不能算是正式合同,不具有合同约束力,在与S舜元的重组受阻后,晨光稀土可以做出新的选择,这一做法既不违规,又不违法。

    但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陆峰认为,晨光稀土方在仲裁结果未出的前提下,“一女两嫁”,是严重违法和缺少法制观念及基本诚信的行为,不仅应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惩,而且应赔偿股民造成的损失。

    值得关注的是,据银润投资公告,拟注入资产晨光稀土的预估值约为13.11亿元,增值率为105.81%;而一年前,晨光稀土评估值为33.4亿元,增值率高达300%。仅仅一年时间,晨光稀土估值就从2012年的33.4亿元缩水至目前的13.11亿元,下降幅度超过60%。

    记者注意到,晨光稀土业绩下滑明显:2011年、2012年和今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6.06亿元和8119.27万元和2400万元。造成业绩波动的主要原因,是稀土行业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价格波动,稀土价格在2011年达到历史高峰,之后处于下降趋势,晨光稀土近年来的业绩随着稀土行业情况变化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