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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出台措施加快稀土产业品牌建设步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0 浏览次数:775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稀土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包头市稀土产业发展的总体方向、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其中特别强调了品牌建设。
 
    近年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两级质监局把质量工作视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要求,注重以品牌建设促进稀土产业和应用产品的发展,优化要素配置,推进稀土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全力打造全国一流创新型特色稀土高新区。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关于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包头市政府、稀土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在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三级质监局的指导下,迅速应对,积极指导包头稀土高新区开展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过一年半的筹建、总结、验收,稀土高新区获得了“全国稀土新材料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稀土高新区质量工作已经初步形成了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广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质量机制。以质量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各部门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目标,广大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质量兴企活动,努力形成稀土高新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四位一体、整体推进的质量工作新格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两级质监局进一步加大稀土品牌产品的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出精品、创品牌,不断扩大经济规模,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按照“提升突出一批、成长壮大一批、发展储备一批”的目标,制定稀土品牌培育发展目录和企业指导帮扶计划。在组织实施厂长(经理)质量管理知识培训工程、推进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进标准化战略等工作的基础上,组建质量专家顾问组深入重点品牌培育企业进行一对一、一企一策的帮扶,重点在质量改进、技术攻关、情报信息、贯标认证、法律法规、政策条件等多方面进行指导性服务。
 
    同时,包头稀土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进一步加强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建设,优化质量工作环境,为宏观质量管理填充政策新活力。近期,高新区质监分局推动管委会出台《稀土高新区质量管理与品牌示范奖励办法》等政策,从奖项设置、申报条件、绩效考核、奖励额度等多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完善品牌建设相关资金扶持政策,加强包钢集团公司与稀土高新区的联合,充分发挥利用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的政策优势、环境优势和稀土科研、产业、技术、人才的聚集优势,以大型稀土应用企业为龙头,以主体企业和稀土应用企业为核心,以专业化协作配套、产品延伸为方向,不断加强稀土品牌产品的培育与发展,全力推动包头市稀土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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