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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新建小型铅锌矿山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10万吨/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0 浏览次数:1172

    为加快铅锌行业结构调整,中国工业与信息化部此前发布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14征求意见稿称,新建小型铅锌矿山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10万吨/年,采用浮选工艺的矿山企业其矿石处理能力应不小于矿山开采能力。

    刊登在工信部网站的征求意见稿称,中型矿山单体矿规模应大于30万吨/年(1,000吨/日)。铅锌冶炼方面,新建和改造单独处理锌氧化矿或者含锌二次资源的项目(不含回收锌电池中二次金属项目),规模须达到3万吨/年以上。

    铅锌企业必须具备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铅锌矿山地下开采综合能耗须低于7.1千克标准煤/吨矿、露采矿山铅锌矿综合能耗低于1.3千克标准煤/吨矿。铅锌选矿综合能耗须低于10千克标准煤/吨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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