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精神,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稀土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362号)要求,经企业自查、省级环保部门初审、专家资料审查、督查中心现场检查,第4批共有7家稀土企业基本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7家稀土企业在我部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环保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3年12月9日-12月13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556243 传真:010-66556244
电子邮件:csc@mep.gov.cn
通讯地址: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基本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稀土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性质 |
1 | 常州明珠稀土有限公司 | 冶炼分离 |
2 | 福建省长汀虔东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冶炼分离 |
3 | 赣州天和永磁材料有限公司 | 综合利用 |
4 | 山东中凯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 冶炼分离 |
5 | 永州湘江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冶炼分离 |
6 | 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 矿山 |
7 | 冕宁县飞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冶炼分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