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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稀土补偿金已发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0 浏览次数:734
        从包钢稀土董秘张日晖处获悉,包钢稀土用于补偿内蒙古22家被淘汰稀土分离企业的5600万元补偿款已经交付内蒙古经信委处,其余工作将由内蒙古经信委负责。

  北方稀土整合工作从2011年5月开始,至今已有一年。这一年中,影响稀土整合的关键问题便是补偿金的发放。

  据从包头新世纪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所知,补偿金非常低,这也是造成从去年谈整合开始就一直搁浅的一个原因。

  目前唯一有据可查的补偿金发放标准,来自内蒙古经信委。2011年5月其在征求了包钢稀土和包头稀土研究院的建议而制定的文件,其中确定了几项标准,包括: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平均投资额,并参照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补偿奖励办法对具有盟市、旗县立项审批手续的22户稀土上游企业进行适当补偿。

  国盛证券稀土行业分析师指出,虽然有以上指导意见,但是补偿的细则从来没有对外公布。“主要还看各家的谈判技巧。”该分析师指出。他同时认为,仅仅以投资额作为补偿标准对被整合企业不公平,“投资额当然是一个关键的因素,但是还应该考虑产能、生产线和设备情况,投资年限和工人数量等等。”

  而一位被确定为整合对象的内蒙古稀土企业负责人透露,上缴税是此次补偿款发放的重要依据。

  包钢稀土2012年一季报显示,其第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2.07亿元,同比增长149%;营业总收入35.7亿元,同比增加68.72%。

  “这点补偿金对于包钢稀土的净利润来说很少。”中投顾问冶金行业研究员安海轩指出。目前整合的进度都掌握在包钢稀土手中,只是包钢稀土对于整合的积极性不高。整合对于包钢稀土来说有的是长期利益而没有短期利益。目前包钢稀土没有扩产的需求,但是长期来说,整合后,包钢稀土可以控制整个北方的稀土生产冶炼,借此就控制了供需,未来便掌握了稀土定价的主动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消息显示,5600余万元用于支付内蒙古自治区补偿关闭的18户企业;对淘汰关停的4户企业,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采取了拆除企业厂房及主要生产设施、断水断电、停止工商登记年检等行动,对于纳入包钢稀土重组合作范围的13户企业,包钢稀土将尽快启动重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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