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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工信部印发《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0 浏览次数:801

    近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加大对物联网项目支持力度,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可达项目总投资的30%。

    物联网项目重点支持方向:一是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支持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以及重点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等;二是应用示范,支持以物联网应用的试点示范和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应用示范;三是标准研究与制订,支持标准体系研究、关键技术标准制定、编码标准制定和若干应用标准制定,以及标准验证、测试和仿真等标准研究与制订项目;四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以推动物联网共性技术验证测试、知识产权保护、产学研合作、信息服务等为目的的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等。

    此外,国家级物联网创新示范区建设项目首次被纳入补助范围。示范区项目补助将采用定额补助方式,年度支持资金额度由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定,并切块分配示范区所在省(区、市)。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于每年8月31日前下发下一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进行部署。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须对本地区拟申请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于10月31日前将经公示后的申请项目连同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225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37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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