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 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
根据该规定,今年将全方位推进开放。一、二、三产业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涉及金融、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制造、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农业等各领域,共22项开放措施。
同时大幅精简负面清单。2018年版负面清单保留48条特别管理措施,比2017年版的63条减少了15条。清单条目少了,相应地将进一步缩小外商投资审批范围。清单还对部分领域开放作出整体安排。2018年版负面清单列出了汽车、金融领域对外开放路线图时间表,逐步加大开放力度,给予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
2018年版负面清单的开发措施中提出放宽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在能源领域,取消特殊稀缺煤类开采外资限制。资源领域,取消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分离、钨冶炼外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