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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开展稀土开采及回收利用排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20 浏览次数:739

  针对近期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国土资源部决定开展稀土开采及工程建设项目稀土

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排查。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的《关于开展稀土开采及工程建设项目稀土资源回收利用全面

排查的通知》锁定3项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排查非法开采等行为。重点查处非法盗采、

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严防稀土等矿产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

    二是全面检查稀土矿山企业开采情况。严厉查处越界开采、超指标开采以及违反环境

保护、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全面清查建设项目稀土资源回收利用情况。排查铁路、公路、各类工业园区和城

镇扩区稀土资源回收项目,全面清查稀土回收利用项目的工程分布区域;严格清理违规

回收、未按要求回收、以其他矿种名义非法回收等行为;对环保、安全等不达标的项

目,进行依法整改或取缔。

  《通知》明确,5月~6月为排查阶段,稀土主产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排查工作方

案,开展全面排查并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或整改;7月为核查阶段,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以抽查方式对各地开展排查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此次全面排查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探索建立部门联合行动机

制,强化与环保、安监等部门的协作,规范稀土开采和工程建设项目稀土资源回收利用

行为,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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